行政行为:
1、深入企业监督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,规范企业的各种用工行为;
2、受理群众举报并积极进行处理。
行政处理:
1、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同行并佩带胸卡出示证件说明监察内容、要求和法律依据;
2、被检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料;
3、询问情况并作笔录;
4、下达询问通知书;
5、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;
6、发现问题下达《限期整改指令书》;
7、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拒绝检查的经领导批准,告知当事人后,对被检查单位下达《处罚决定书》,15日内履行处罚决定,60个工作日内结案,特殊情况可延长30个工作日;
8、拒不执行处罚决定,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,经领导批准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